2006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业务简介

 

    我校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经自治区人事厅批准设立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考核站,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作进行技能培训并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资格证书,对企业的技术工人及技术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并办理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常年接受学员报名,定期开班培训。
  职业资格证书是就业的通行证,是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劳动法规定:先培训、后就业;先持证、后上岗。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业务简介

培训项目

培训

层次

收费

标准

汽车维修工、汽车驾驶员职业资格证

企业单位人员及个体

初级工

在本工种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以申报。

500

中级工

获得初级工证书后,在本工种工作满五年以上可以申报。

600

高级工

获得中级工证书后,在本工种工作满四年以上可以申报。

700

技师

获得高级工证书后,在本工种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以申报。具有助理工程师证书,可以直接申报技师。

1200

高级

技师

获得技师证书后,在本工种工作满二年以上可以申报。

具有工程师证书,可以直接申报高级技师。

1500

机关事业单位

初级工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10年以内的人员可以申报。

500

中级工

具有初级工证书,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1019年的人

员可以申报。

600

高级工

具有中级工证书,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0年以上的人

员可以申报。

700

说明: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漆工、摩托车调试工职业资格证书申报条件与上面工种相同(每月均有开班)。

学校地址:南宁市邕武路九号,市区乘13485963212601605705路公共汽车到狮山公园站(交通高级技工学校)下车即到。

联系人:  王老师   黄老师   罗老师

联系电话:  0771—3334966   3301863    (传真)0771-3302655

报名须知: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可到学校招生培训处领取)经单位盖章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两寸彩色免冠相片2张到学校招生培训处报名。

广西交通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