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单位劳动保障法律监察员培训在钦州市举行
组织人事处 图/文 谭绍锋
浏览量 61
时间
2011-10-14 00:00:00.0
2011年9月26日至29日,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组织的区直单位劳动保障法律监察员培训在钦州市举行。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沈德海、自治区劳动监察局局长张建军莅临现场做培训动员及重要指示。在为期两天的培训中,主讲人分别就“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职责及有关管理规定”和“社会保险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新形势下因劳动纪律与规章制度更新出现的主要问题与处理技巧”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强、实用度高且深入浅出的介绍和讲解。来自全区各地的150多位参训学员在两位教师的引导下,就常见的违法案件的处理以及相关典型案例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对各自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整个培训学习气氛浓烈,互动积极,学员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是劳动监察行政部门从各用人单位劳资、工会管理人员中聘请的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专业人员,是辅助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的得力助手。本次培训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区劳动监察局聘请的各个法律监督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以切实保证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各用人单位的全面贯彻落实。
据悉,我校组织人事处谭绍锋、韦薇两位同志参加了本次培训。通过此次培训,学校组织人事处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将会更加严格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协调、相关权利义务的履行、用人单位的自律以及法律责任的承担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效能,更好地为全校教职员工服务,以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培训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