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业务简介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业务简介 

我院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常年对全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同时开展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低压电工作业、叉车司机上岗证、工程机械驾驶等上岗证培训、汽车驾驶员安全学习培训、现代汽车维修技术培训、服务礼仪培训等各类培训。

序号

职业工种

 

收费标准

1

汽车驾驶员

初级、中级、高级、技师

初级600

中级700

高级800

技师1500

高级技师1700

(含教材、资料、培训、考试、评审、办证费等)

2

汽车修理工

初级、中级、高级、

技师、高级技师

3

汽车维修电工

汽车维修钣金工

汽车维修漆工

汽车内饰装调工

工程机械修理工

叉车司机

计算机操作员

收银员

电焊工

维修电工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仓库保管员

物流员(仓储管理)

营销师(汽车营销)

公路收费及监控员

汽车客运服务员

初级、中级、高级

4

挖掘机驾驶员

推土、铲运机驾驶员

初级、中级、高级

初级1300

中级1400

高级1500

5

二手车鉴定评估师

初级、中级、高级

电话咨询

备注:1、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2、提供身份证、驾驶证(汽车驾驶员)、学历证书、原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3、工作年限证明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4、小两寸彩色同底免冠相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