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宁市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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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02-24 00:00:00.0
依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印发的《关于做好我区 2014 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4〕27 号)文件精神,允许未参加 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生补报名参加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
一、补报名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应、历届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的在校生。
二、补报名时间
2014年 2 月 20 日至 3月 17 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各中职学校按普通高考有关收费标准收取考生的报名考试费30元/人。
详情请来电咨询招生就业处 苏老师 0771-3334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