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道路客运汽车驾驶员 中、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文明意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1〕1598号)文件精神,我院定于2021年1月开展道路客运汽车驾驶员中、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的汽车驾驶员。

二、培训职业(工种):

1. 职业:道路客运汽车驾驶员;工种:大中型客车司机

2. 职业:道路客运汽车驾驶员;工种:出租车司机

三、申报条件:

1.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2.高级(具备以下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注:申报大中型客车司机(工种)须持A1/A2/A3/B1/B2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1年1月

培训地点:广西交通技师学院邕武校区(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9号)。

五、培训内容

1、学习有关道路客运汽车驾驶员的职业道德素养;
2、熟悉汽车有关的基本知识,包括构造、保养及维修等等;
3、学习曲线穿桩倒车等有关驾驶技能;
4、学习有关汽车故障的排除。

六、培训收费

(一)培训班费用标准

中级工:1200元/人(含培训、鉴定费)。

高级工:1500元/人(含培训、鉴定费)。

(二)培训费用可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转账至我院账户(汇款请注明培训工种+名字)。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号:2102105009264034196
开户行:工行南宁明秀支行

七、培训教师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汽车驾驶、汽车维修中高级职称专业教师。

八、报名方式

培训班采取网络及现场报名方式。

九、其他事项

(一)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二)请于报道当天提供单位开票所需信息(如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

(三)参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四)往返交通费用、住宿费用自理。

未尽事宜,请与我院成人继续教育培训与鉴定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范家棋 18934721996; 0771-3301863(办)。


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

附件2: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学员报名汇总表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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